我能主张权利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07:16:00
我委托一公司帮我公司建立网站,键好后,我也签了验收确认书,确认书说”我公司制作的网站整体框架栏目”已全部完成,请验收,
我们在对整个网站框架的满意读一栏中填了比较满意。
但事实上我们后来发现里面很多东西都不能正常运行,不能操作。

在合同中还有一条说:在验收期及合同项目开发完后交付甲方使用之日一年的规定售后服务内,在甲方要求下,对不合格地方进行修改。

我们和他们说了很多次了,修改了也不行,他们老是托着,我们支付玩全部费用和要提供的所有资料。

我们可以起诉吗?能主张什么权利啊?

谢谢啊

你可以起诉
  首先,您的这种起诉称为 合同违约之诉,由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严格履行,这属于合同的瑕疵履行,根据《合同法》111条的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于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我的性质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但是,在交付标的物的时候,你方也有严格检验的义务,所以,这时你方违背了严格检验标的物的义务,这属于你方的过错了,但是同时,由于对方的合同履行不符合约定。
  其次,如您所说,你们已经提醒并要求对方补救合同的瑕疵履行时,对方无故拖延,根据《合同法》112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所以,根据您所说的情况,完全可以向法院提起违约之诉,但是前提是你们看你们的合同签订的时候是如何规定 解决争议的方式的,如果是仲裁的话,要先进行仲裁,没有约定的话,可以直接提起诉讼。同时,该合同既然已经履行,并你方已经基本接受,并支付了价款,那么最终的结果我想只是 要求对方进行补救并赔偿你们的损失,而不能要求解除合同。

  我的回答您还满意吗?

可以起诉。要求完成网站建设工作。不能完成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