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情况该交纳“房屋转让手续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6:07:44
我新买了一个商业门面。排了两天的队才从开发商那里买到的。签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付了一半的房款和契税。约定交房时再付剩下的房款和大修基经。两天后开发商叫我去拿合同,说还需缴纳百分之二的“房屋转让手续费”并说他们承担百分之一,业主承担百分之一。我问他们是那个部门收的,他们说是房管局。我就纳闷了,我是从开发商那里买的房产,为什么还会有“房屋转让手续费”呢?(我现在还没有去拿合同,就是不想付这笔不合理的费用。请大家帮忙跟我指点一下)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交换、赠予、继承或其他合法方式,将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新建商品房转让手续费由转让方承担。二手房转让手续费在转让合同没有约定的前提下,由转让双方各承担一半;如转让双方合同约定,二手房屋转让手续费由转让方或受让方中的某一方承担,亦可从其约定。

你可以找当地物价部门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