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懂劳动法的教教我这样是否构成违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08:46:00
我在一家上市公司下属的一家子公司工作,应聘上市公司行政助理一职成功,上市公司调令下来子公司,老总已经批准,本人工作也已经交接完毕,但是去上市公司报到时却被告知人力资源部已经重新调整,人员进行了重新编排,人事编制已满。现在我进退两难,急求应对办法,请问他以这样的理由拒绝接收我是否符合规定,我该怎样维护我的权益!!!!是否有相应的劳动法规作为依据?
他当时招两个行政助理,一个是上市公司的,一个是其下属部门营销中心的。我应聘的是上市公司的行政助理,现在上市公司人力资源部的老总要求我去做营销中心的行政助理,因为待遇太低,前途渺茫,我不愿意去。对于他这样的解决方案,我该如何应对?我没有接触到调令,但可以肯定调令已经被分公司批准,我是否需要收集某些证据?申请劳动仲裁,会对我今后的工作产生什么影响?我是否可以要求他接收我做上市公司行政助理?我可以申请哪些补偿?如何补偿?劳动法中有何具体依据吗?

根据你的叙述,你与上市公司沿未签定书面的劳动合同,这样情况下是否构成劳动合同关系,在法律界也有争议。我认为如果调令上已写明与你的岗位相关的基本要素,则构成合同关系,他们构成违约。如果没有写明,则构成缔约过失,也可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

你可以去劳动部门咨询一下,可以提起劳动仲裁,现在劳动仲裁都免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