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劳动法的请进。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30 03:21:57
在试用期内,单位因为发生重大变故停止经营,属于非过错性辞退员工如果答案我非常满意,还可以追加分数!!!!!!!
(从进入公司第一天起一直到工作第20天后突然宣布这个重大变故),在宣布此变故的前一天就听到一些员工打电话变卖公司财产,在宣布之后2天变卖了公司所有财产(电脑,办公桌,椅子,书柜,传真机,打卡机等),一直到晚上八点多开始结算工资,工资按照原协议工资的80%并根据实际工作天数发放的(原定试用期工资只发放80%)。并且从进入公司到结算工资的那一天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算周末总共23天),离职的时候还拒开离职证明等离职手续。请问这种情况可以理赔吗?理由如何?都可以进行那几项,可以告公司违法的那些行为。越具体越好。
注:公司未依法律程序宣告破产。有抽逃资金迹象。

基本上,试用期员工很难受到这类保护,因为破产的折算会从债主的数额进行比例分配,建议去劳动仲裁所咨询,万勿采取过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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