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劳动法的请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30 05:02:27
我去年12月份进的移动客服,试用期3个月,3个月后要签合同了,可去签合同时发现合同上的甲方居然是一个不知名的劳务派遣公司,根本不是移动公司,请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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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移动理论,不行去找仲裁。

这是"劳务派遣合同”,简单说就是你不是与移动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而是与那个“不知名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也可以说移动公司说辞你就辞,不用承担或极少承担《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义务。这是一种规避法律的行为。
但是你也不用伤心,国家马上会出台相关司法解释,这种行为也会没有市场。小聪明不会长久。

这是新的劳务派遣制度所要求的,你应该具体了解一下那个公司的情况。

对于一些编制有限的企事业单位来说,会有将基层非编制员工外包给劳务派遣公司的情况。
但是移动没有尽到告知的义务,没有在合同签订前告知你们会作为外派员工在移动公司工作。这点是不对的。
根据你的工作时间是07年12月底来看,应该是中途你们公司为了避免在新劳动合同法下签订正式合同带来的一些风险而考虑了劳务派遣的形式,所以会导致现在的情况发生。
目前情况下,我有几个建议:
1、为了工作,和劳务公司签订合同,但事先最好对劳务公司有所了解,对作为外派员工的薪资待遇需要确认清楚,正规的劳务公司应该会安排专员为你们进行解释.另外作为外派员工也不是说辞就辞的,如果移动无理由辞退你,他一样要付补偿金,只不过付钱方可能会是劳务公司了;
2、拒绝作为外派员工,由于移动公司没有事先告知试用期后的派遣工合同形式,因此默认为试用期后为正式工,要求和移动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3、离开移动……以后找工作多个心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