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劳动法》的请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30 03:39:22
我在这家乳饮料加工厂工作两年多了,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做机修工作,机器维修都是在这学的(没有搞专业培训),只是安装调试设备时一直跟着工程师。我不想在这工作了,公司领导说如果我不在这作的话必须达到他的几点要求:
1)三年内不准涉足乳品饮料行业。
2)归还在公司期间学习、培训的费用。
3)对本月工资扣留。
他说的这3条是不是非常不合法?
第一,我所做的工作没有涉及公司机密,且这些机械维修知识不属于保密项。第二,公司没有对我进行任何培训,我只不过在工作之前了解一下我工作的方法,他也拿不出任何能证明我进行过培训的东西。第三,必须归还工资;还有,他只给我上过意外伤害保险(受益人是公司),没有上过其他保险,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有劳动事实,他必须补交我工作两年多的社会劳动保障金。
我这样回答可以吗?您再给我补充一下!谢谢!

直接 打电话到当地 《劳动局》
不知道号码 请拨 114!

回答:这个问题不必这么麻烦,只有一个理由:单位没签劳动合同。没有劳动合同,他凭什么向你要这要那呢?欠薪欠保就交给劳动监察办吧。事实清楚,证据确着,没有悬念的。
如果你在上海,你还可以按未订立劳动合同的期间要求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