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承的问题请高人详细指点!!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16:20:28
事情是这样的,我姥姥有一套房,房产证上面是她的名字,现在我们想卖这套房,但姥姥有老年痴呆,在公证处无法进行委托公证。我妈妈有几个姐妹,当时在抚养老人的问题上达成谁扶养老人谁就是这套房的继承人,但是没有任何书面协议,所以现在在买卖房交易时候,无法过户,请问这个问题能怎样解决?如果现在让妈妈的其它姐妹放弃继承权并声明现在这套房在姥姥过世后归妈妈所有,需要什么手续,可以进行委托公证吗?
首先谢谢您的回答,在第三点中你说的和我妈妈其他姐妹私下立个协议我想请问一下,有没有确实的法律效应呢,那个这个私立的协议还要不要进行公证???

你好,回答如下:
1、放弃继承权,必须是要在被继承人即你姥姥过世后才可以,否则无效,因为去世前并不发生继承。
2、按照你姥姥的实际情况,恐怕是遗嘱、委托等公证都无法做了。
3、让你母亲和其姐妹私下订立个协议吧,等办理继承时候再由你母亲一人继承。
别的我也没什么好主意,看看其他人的发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