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企业开除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5:03:15
我朋友与另一人同住一宿舍,那人出去时,自己的笔记本电脑放在桌上,后来我朋友也要出去,怕电脑丢了,便将电脑锁到自己柜里。
那人回来后,没有找到电脑,便向公司保安报案。
后来我朋友回来,告诉保安电脑在他那里,被保安认定是盗窃,报到公司上面,要开除他。
但我朋友和同寝的那位关系很好,对方也知道他肯定不是要盗窃,也帮他作证,但公司的保安不认可。
1、现在公司准备开除他,在正式下达通知前,应当如何处理?
我认为公司若因盗窃要开除员工的话应当由派出所认定,而不是公司的保安。
2、若劳动关系正式解除后,找劳动仲裁的话应当准备什么材料?是否有必要去公安取证,让公安认定不是盗窃?(我个人认为不用,举证责任应在公司,但我朋友和我很铁,我希望保险些)
PS:公司名称:富士康。
怎么说呢,协商能成固然好,但协商不成的话,被开除没有经济补偿,而且还要背个坏名声,必须争这口气的。
即使不在单位工作也要把责任分清楚。

你说的基本都是对的。第一,是否盗窃,应当由公安机关认定。公司无权认定盗窃。而且公司更不得以此为由开除员工,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如果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一方面你可以要求出示书面解除通知,另一方面也可以录音。对于同室朋友可以写出书面证言。然后找到劳动仲裁机关,申请劳动仲裁(现在仲裁都不收费了。)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由单位举证。

第三,单位违法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正常补偿金标准的二倍赔偿。也就是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再2倍。

一句话的事,和领导解释一下,领导要是较真,这样公司留着也没意思,

富士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