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律的朋友进:关于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离职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09:10:10
有一个朋友是做外贸的,在原公司期间由于订单没有操作好,客户以货物质量有问题索赔4万美金,也就是这四万美金客户不付款了。朋友觉得没有颜面在公司待下去(就是待下去做一年也补不上这个窟窿),就在3月底交了辞职报告。但是没有面交给自己的直接领导,那天刚好领导不在,他就放在了领导桌子上,然后就没有去上班了。
过了一段时间公司又打电话给他告诉他领导不批准他的辞职,让他先把客户的钱收回来再说(希望渺茫)。原来工资1200,现在4月份只发了工资500,5月份只发了300.朋友现在一个星期挺多去两次公司。
由于没有收回钱来的货物是货代公司无单放货了,现在他们公司在向货代公司追究责任,与贷代打官司。(其实好多都是无单放货,只不过没有出问题,这次出了问题收不回钱来只好让货贷背黑锅问货贷要钱了)。

我想问
1.最最重要的,朋友在这场纠纷里会不会也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1.朋友这样算旷工吗?怎样才能辞职?(和公司签有合同,档案也在公司)
2.如果问题一直解决不了,难道就永远不能辞职,一个月只领四五百块钱?
朋友在公司还有两万入股的钱,辞职后还能要回吗?公司会不会以他给公司造成损失为理由不返还。

1.看了你的案子我觉得你的朋友承担责任的后果不大,除非企业能够提供相关证据,但我想这个证据是非常难提供的,我想证据应该包括
因定单造成的损失;公司规章制度劳动合同有对这种状况的处理方式.等
2.公司如果有想让你朋友承担责任的话我想应该在事故发生后马上起诉,但公司没有.因为我想公司应该没有这个精力去做这个事情的,并且希望也和渺茫的.
3.公司扣你朋友的工资是没有道理的.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被用人单位处分并降低其工资待遇的,降低后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说你朋友领的工资首先至少是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
4.你朋友现在还是应该积极的去公司协商解决事宜.或提交辞职报告后30日后离职.
5.打消会被承担责任的想法,据我所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会要求劳动者赔偿的企业首先很少,其次是会判劳动者承担全责的更少.如果劳动者在企业拿着1200的底薪而要承担4万美元的风险,我想没有人会去做这个事情的。在法律上也是显示公平的.再说你朋友也不是故意的.所以不可能由你朋友承担很大的责任,我最多也就是1200不要了。

1、你朋友只承担他职务范围内的责任。
2、严格按合同的约定执行,除非合同有严重违法的情况。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欲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但应赔偿任职期间给单位造成的损失。
3、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并将因失误给单位造成的损失弥补后,即可离开单位。单位仍不同意的,可以向申请劳动仲裁。

具体问题可以到当地劳动局进行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