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时工转正问题不明白,看了劳动法也不懂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1:07:24
我在地税局工作已经12年了,一直没有与单位签合同,03年市局说清退临时工,在分局的帮助下我们成立了类似于物业公司的组织,实际上我还在地税局上班,一天都没耽误过,单位(地税局)已经为我们办了养老和医保,但是我的工资太低,只有400元,没有任何的奖金,我可以要求单位转正吗?工资可不可以提高,可不可以要求年休假。增加奖金的。我没有和物业签,因为我还在地税局上班啊,一直没离开过,也是由地税局拨钱到公司帮我们交养老和医保的。我不晓得我现在算什么,是地税局的临时工,还是什么啊?弄不懂,看了劳动法也不懂。

先生,你好!不知道您是在哪个城市?国家规定了每个城市的最低基本工资,400元的工资确实太低了!!如果低于最低所在城市的最低工资,你有权利要求加工资!另外劳动法对劳动者在所在单位工作10年以上的员工有一系列的特殊权利!今年的劳动法不是规定任何一家公司或企业都得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吗?建议你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厉害400元拿了12年。我在一所大学当了一年临时工就够够的了。不拿钱,干活的时候都推你身上,那个委屈呀!!!!一年中我蒙着被子大哭了好几场.一年后我就辞了,现在在社会上漂,不过心理没有委屈和不公。好在国家保护这些人的权益了,慢慢来吧。等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