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有关财务的 懂的朋友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3:54:03
法院判决我方胜诉 而后申请强制执行(被告不履行判决) 结果已经几个月了 得到的答复是 等待和被告有关的另一起 财务纠纷胜诉后 一起执行 请问这样做是否合理
懂的朋友说下 谢谢

你好。通常而言,这种做法是不妥的。法院合并执行只有在本案执行需要依赖另案的判决和执行时才可以。但本案不是该种情况,两案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法院合理的做法是先根据你们的申请强制执行被告,执行完毕后剩余的财产交给另案执行。而不是等待另案判决执行时一并执行。不过说实话,我做律师的时候也了解法院执行难的问题,法院为了降低执行成本,往往并案执行,但一定要保证首先用执行来的财产偿付你们的请求。提醒:另案当事人或律师如果与法院执行庭人员认识,执行后的资金未必首先支付给你方。最重要的是谁最先申请财产保全的。

合理,可以等另一案件一起执行

过中一定很复杂。

如果败诉方进入破产程序,该处理是合理的;如果不是则不合理。

是否合理,不可一概而论,我在想,是不是对方现在无具体的财产可供执行,这个问题很重要,申请执行时,申请人有义务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你所说的情况,是不是对方有较明确的债权“被告有关的另一起 财务纠纷胜诉后”,如果是这样的原因,实际上有利于你实现你的债权,是好事。据我所知,如果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有的案件几年都不可能执结。

一般来说不应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