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了,可以撤消案件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1:43:18
前几年我朋友卖了一台走私车过来。套了牌卖给别人了,现在那人报了案,我朋友被抓了。. 现在人都见不到.听说现在也不能请律师?我担心他在里面会不会被欺负.或者被严行逼供

刑事案件立案后,公安机关认为不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经过主管领导批准也是可以撤案的。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7号)
第一百八十三条 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

教你走关系的好方法:
1.如果案件还在公安局,请给公安局的人送礼,请求不要申请立案。
2.如果到了检察院,请给检察院的人送礼,请求不要诉讼。
3.如果到了法院,看那个法官审理,给他送礼,让他少判……

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可委托律师。
在侦查阶段,家属是不能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只有委托的律师可以会见。
如果有刑讯逼供,可委托律师进行申诉;严重构成犯罪的,向检察机关控告。

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可委托律师。
在侦查阶段,家属是不能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只有委托的律师可以会见。
在看守所里受欺负是很平常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