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抚养权有可能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23:08:33
法院判决离婚三年多了,孩子的抚养权归她父亲,初期还让我探望孩子,后来前公婆心理不平衡,在我看孩子时辱骂我,对我看孩子的事百般阻挠,并告诉孩子你妈死了什么了,后来就换了地方,我无法再看到孩子了,已有二年多没见过孩子了,前年在路上遇到前婆婆和孩子,她看见我马上拉着孩子就跑,我怕孩子有危险就没再追了。抚养费早期在看孩子时我直接交给他们,后期要账号他们也没告诉我,我以自己的名义为孩子存着,前夫在深圳私企还未再婚,但有一同居女友,我有份稳定的工作但前夫的收入比我高,如果我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法院会将抚养权变更给我吗?
谢谢各位热心的回答,可是我连孩子都见不到怎么能证明对方对孩子的成长不利呢?即便我起诉探视权,深圳和我远隔千山万水又怎么能执行呢?我真的很无奈!做为一个母亲也感觉自己很不称职很无力。

您好,如果您无法举证对方抚养孩子对孩子的成长不利的,那么变更抚养权也不太可能。事实上我给您的建议最好多和孩子沟通,那么10周岁以后孩子愿意随您生活的,届时您可以起诉,这样把握就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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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情况发生变更您当然可以起诉变更抚养权,但如果没有特殊的情况一般情况下法院对抚养现状应是维持为主,除非对方抚养孩子对孩子的成长不利或者孩子年满十周岁可以根据孩子的意愿变更抚养权。

对方阻扰您探视孩子您也可以就探视权问题单独起诉。

·女友跟别人跑了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