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成年人,法律专家请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18:57:14
读小学六年级的女孩(13周岁)与她同班的男同学拍拖并一起离家出走!

今天男孩的家长打电话给女孩的家长说,他儿子打电话来说在哪里哪里,没钱吃饭没钱回家。结果,双方家长一起前往到达所在地,又不见有两个小朋友!然后男孩的家长让女孩的家长先行回去,他们一家继续寻找……

据学校老师反映,男孩的妈妈曾说过,如果女孩不想回家愿意留在他们家下来,可以把他们一起藏起来!现在女孩的家长怀疑他们不是离家出走了,而是被男孩的家长藏起来了!

请问,现在女孩的家长最好处理办法是怎么样,需要收集什么有力证据?怎么样才可以最大力度让男孩及其法盲家长得到惩罚!

还有,如果两个小朋友已经发了性关系,女孩的家长最好的处理和索赔方法是怎么样的?

谢谢!!!
问题是,那个男孩是同班同学,也就13周岁,也属于未成年人啊!此案会怎么样处理?

女孩没有任何智力问题,就是很顽皮无心读书不懂事!如果女孩的口供故意隐瞒事实或者歪曲事实,家长该怎么办?13岁的孩子很叛逆!家长总不能任之错之,不了了之吧?!

我想知道更多更好的法律意见……谢谢

48小时没有消息 报案 并提供以上线索
至于证据 您毕竟不是专家 还是找个专业人事 或是委托一个律师来寻找

如果事实和您猜测相符 而女孩收到了一定的侵犯或伤害
可以起诉 要求赔偿
但前提是 您一定要有充分的证据
10岁以上16岁以下儿童 在案件中的口供 也是有一定分量的
除非是被证明有智力或者性格方面的缺陷 才可以全有家长代劳 包括案件的陈述

但做为女放的家长 我个人建议最好进行私了
如果去了法院 那么对孩子的未来会有很大的影响
当然 这都是在 事实与您所说符合的情况下

可是男孩也是13
不会以强奸罪处理的
14岁以下不承担法律责任
顶多就是教育下

最好是以失踪的理由报案,让警方调查,刑事案件民众是没有取证权的。如果发生性关系,根据你提供的资料:女孩13岁,我国法律规定与14岁以下的女性发生性关系,不管女性是否自愿,该男子都要以强奸罪论处

具体做法是报案,如果有合理的理由,公安机关可以申请到对方家里搜查,1楼的说法有误,2000年2月13日出台的《最高人们法院关于审理强奸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说明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构成犯罪的,为强奸罪处理,但是对于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如果要索赔,你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对该女造成了严重影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责任,要对方承担民事责任。

最高人们法院关于审理强奸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说明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构成犯罪的,为强奸罪处理,但是对于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这么小就私奔了?
家长的过错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