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定劳动合同员工单方面违约需要负责怎样的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14:34:47
我在药店工作已经三年了,合同期到2009年8月份,我提出辞职,而经理不同意,如果我执意要离开,需要负怎样的责任,而且我的合同里有2000元的合同保障金,也可以说是抵押金,我还能拿回来么?

一般情况下你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你要辞职,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支付任何违约金。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曾为你提供专项培训费用,你可能就得支付一定的违约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