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如何离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23:20:28
我和妻子从结婚两三天分居到现在有一年了,和她的婚姻也是出于无奈,我对她没有感情,也没有任何的感情基础,要有的也应该只有仇恨而已。我们之间唯一的联系也是她打电话到我父母家,他们转告我们的情况。现在我想离婚,春节的时候她打电话回来,我叫父母跟她转告了我要离婚的想法,她知道了,现在连我父母她也不联系了。照我这种情况,因为她在外根本没法联系的到,要想离婚,应该怎么办才可以?

此事可诉讼解决,如果起诉,可暂时提供其亲属的联系方式,这样法院可以适当联系,如无法联系,可按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方式审理。就离婚问题,如双方协商成功,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债务承担问题达成协议,可去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如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你应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并可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婚姻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咨询律师是最好的办法!

你只要有分居两年的证据,一般可以离的。但分居两年的证据,一般要到居委会开。

联系不到没有关系,实在不行都可以请求法院公告的。

一年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