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保证书在离婚时会不会有法律效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21:08:19
保证书

本人XXX,于X年X月X日,在舞厅跳舞时候认识XX,进而发生了不正当关系,并一直保持关系至今。X年X月X日,与此女的不正当关系被妻子XX知晓,此事对妻子造成了巨大的感情伤害,也伤害了我们年仅5岁的儿子。但顾及夫妻二人多年恩爱,年幼的儿子也需要父母在身边照顾,虽然我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错误,妻子还是决定原谅我,在此我也向妻子及儿子保证,不再与XX有任何联系包括电话见面等等,保证说道做到。
从X年X月X日开始,如再与XX联系的话,我同意妻子的离婚要求。并在离婚的同时放弃家庭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儿子完全归我抚养,妻子有探视的权力。

X年X月X日
保证人:XX

这个是男子一方在外遇后被妻子发现后写的保证书,但是保证之后的一个月之内,妻子又发现丈夫与外遇女子仍然有联系,有电话清单为证。这个时候妻子如果与丈夫提出离婚,法院会支持保证书的内容,让男子带着儿子净身出户吗?

首先保证书合法有效,但不会净身的,因为民法有个公平原则,何时要给你的丈夫和儿子必要的生活费和生活物资。

会的

对离婚不起效力,但是这是女方能证明你有外遇的最好的证据,到法庭上,男方就被动了。

无效,法院已经有这样的判例,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有结婚和离婚的自由,这份保证是实质上已经限制了对方的人身自由,违反法律而无效,但是可以作为对方在导致婚姻失败上是存在过错的证据,可以要求赔偿。

这是证明外遇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