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震毁房屋,按揭是否仍需偿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3:03:18
就按揭贷款房屋是否受地震影响的问题,我们走访了多家商业银行和法律界人士,各方一致认为这种债务关系不会因房屋损毁而解除,贷款者仍需还清余款。同时大部分银行鉴于社会责任方面的考虑,短期内不会对逾期还款者罚息。
希望各位法律界朋友就此问题展开讨论,也算是我们从自己专业方面对灾区人民做出的一点贡献吧。

房地产业中有个概念叫不可抗力!其中包括,火山、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也就是说开发商可以保证在人为的环境中房屋的正常建造、施工。但不包括不可抗力!

所以在地震中倒塌的已购商品房是全部由购买人来承担的!至于贷款的话,要看银行与开发商之间的交涉了!不过一般可以办理按揭的项目都会投保!所以保险公司也会承担一部分!

如果该房产质量没有问题的话应由购买人来承担.
购房合同上应有注明如果是由不可抗力造成的房屋损坏应由购买者来承担!(注:除非该房还没有交房)

银行表态了:即使房子震倒了,贷款也是要还的
近日,关于按揭贷款房屋是否受地震影响的问题,在社会上激起热烈辩论。有意见认为,贷款房屋若在地震中遭受全损,则贷款者可不必支付余款。为此,记者走访了多家商业银行和法律界人士,得到了基本一致的答案,即贷款者与银行之间的债务关系,不因抵押品(房屋)的灭失而消失。也就是说,即使房屋全损,贷款者也有义务按月还清余下贷款。

目前,大部分银行明确表示,鉴于地震灾区的巨大损失,出于社会责任方面的考虑,银行短期内不会对逾期还款者罚息。对于未投保的受损房屋,预期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将出资帮助修复。但是,由于我国开展房屋按揭的历史还很短,期间遇大规模自然灾害的情况也很少,无论在法律制度和实际操作中都留有不少空白,因此不排除今后出现争议的可能性,还期待国家政策进一步明朗。

银行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房屋抵押贷款属于消费贷款的一种。从民法看,贷款者和银行分别担当债务人和债权人的角色,而房屋产权便是银行发放贷款时收取的抵押品;但抵押品的灭失并不导致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关系的终结。事实上,按照我国的《民法通则》和以往的判例:如果抵押品受损,且抵押品已投保的情况下,则银行有权从保险金中优先受偿;如果没有投保,银行也能从追索贷款者的其他财产中优先受偿。由于我国尚未建立个人破产保护制度,这意味着银行有权利要求法院对贷款者的其他存款或资产实施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