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多年,有孩子,但没领取结婚证,离婚时如何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3:09:37

没证就不用离婚,协议分手就行了,你要是想要孩子就直接带走,当然要得到相应的财产补贴。
你要不想要孩子,就丢给他家人,这样孩子也不会吃太大的亏。

没领结婚证不算结婚,不用离婚的。
你跟他商量解决,解决不了起诉
法律会判一方带孩子一方付生活费的

前些天有个《今日说法》就谈到了这个问题。A和B结婚十年了,孩子七岁了,但因为当初结婚年龄不够无法领取结婚证,后来一直未补办。后来,B背着A又和C结婚,并领取了结婚证。最后闹出来,法律保护的是B和C的婚姻,A的婚姻是非法同居。所以,这样的话,离婚就无所谓了,没什么手续的。只解决孩子的问题就行了。

如果你们是1992年以前再一起的,可以以事实婚姻来解决,和正常的婚姻是一样的.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你们夫妻共同所有.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但是如果你们是1992年以后再一起的,或者再以下条款的则不是事实婚姻.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