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有关二手房看房协议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20:55:59
大约十一号下午五点多长沙新环境房屋中介公司在星沙的一个店面带我去看了一套房,房子我看中了,刚开始大家大约淡了一下价格,感觉没有问题就口头答应了第二天再交定金什么的,但第二天上午她们打电话叫我去他们店里,过去后她们以种种原因把价格提高了七千多元,所以我就说这房我不要了。因为我有一个朋友在他们公司(但在另一个店面工作),所以我叫她帮我看看有没有合适的房子,最后我在她那签下了最初在前面那个店面看中的那套房,现在前面那家店面的员工找我麻烦,要我付中介费,说是她们先带我去看的房间。(在看房时我和前面那个中介的员工签了看房协议,在签前我问了这份协议是什么,她们说没有什么,只是公司考核她们的业绩的,所以我没看就签了。事后她们找上我时我才知道协议上有一点就是我不能在私下和房东交易,否则就要为其付中介费,而且在和我朋友签字前我就此事问了她们的经理,她们经理说没事,所以我最后还是签了我朋友的这个单)。还有就是我和前面那个中介公司以及后面我朋友的那个中介公司签定的看房协议上的乙方都是长沙新环境房地产有限公司,只是乙方代表不同, 一个是前面的门面的员工,一个是我朋友。

简单的说,我在同一个公司下面的两个门店都签了看房协议,(两份协议的乙方相同,都是长沙新环境房地产有限公司)但我选择了后现那个开价比较低的店签下了买房定单。
前面的那个店子的开去的价比后来开去的价高了近万元,十三万多的房子同一家公司不同的店开的价去相差这么远,事后前面那个店的员工还威胁我,说不给他们付中介费就要起诉我,要我来一万元来赔偿他们,在这里我只能说长沙新环境房地产有限公司中的部份员工真的太那个了,也太黑了点。

如果说前后是两个不同的公司的话,你的责任就大一点了,既然现在是同一个公司的不同业务代表就没什么问题了。
第一:如果要起诉,就必然是以公司的名义起诉,而且是他们总部法务部提起诉讼 ,但是他们是同一个公司,所以不可能同一个公司起诉自己吧,所以起诉的可能性是零。
第二:这种利益的冲突只能说是他们公司内部的利益冲突,到最后实在不行,你就把这个问题交给他们公司自己处理,总之你不肯呢个在同一个公司为同一套房子缴纳两份佣金吧,至于公司怎么分配是他们自己的事情,你完全可以置身事外,搞不定的话你就找他们公司的总部。
第三:从市场经济规律来说,同一套房子,两个价格,我们肯定是要选择价格低的那个啊,同一套房子报出不同的价格,应该是责问他们自己才是啊。你甚至可以说前一个中介私自加价,意图吃差价,可以告他的。呵呵,这是威胁他。

总之,不用怕。

最坏的打算就是,前一个中介太蛮横,好说歹说都不听,这样的话,你就稍微让步一下,毕竟人家先带你看了房子,至于最后价格涨了点,也有可能是房东那边加的价格,而这个中介又没什么水平(可能)。
所以你可以私底下给这个中介点钱息事宁人,不要给公司哦,那样没用的。
祝你能尽快解决这个问题,一辈子买套房子不容易,千万不要因为这点事情搞得不开心,再说,里面究竟是怎么回事也难说啊。不要图一时的小钱,搞得一辈子都有心理阴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