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利息税、国债利息税、企业债的征收流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4:00:52
请教3个问题:
1、股票利息税
2、国债利息税
3、企业债的利息税
它们各自的纳税主体是投资者或者购买人,那由谁缴纳(上缴税的人)又是由谁(代扣人)代扣利息税?缴纳的是国税还是地税?如果缴纳的是地税,是由发债企业或者上市公司代扣吗?如果是这样的话,代扣后又是以什么方式交纳给税务局?怎么证明应缴纳的数额准确?

如果是交易所代扣,那是上缴到交易所所在地的地税吗?
交税比例是否20%?自2005年6月13日起,个人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再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这句话应如何理解?

1、股票利息税由交易所代扣缴,由于这是中央、地方共享的收入,征收部门应该是国税。
“自2005年6月13日起,个人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再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可以这样说,如果某人的利息收入是1000元,则按500元计税,税率为20%,即500×20%=100元。
2、国债利息暂不征收所得税。
3、企业债权在付利息时,应由企业代扣缴个人所得税,并由企业向地税部门申报缴纳。申报方式由地税部门确定。只要看企业付利息的帐目,就知道是否申报准确。

从中国来讲,由股票和企业债是由股份公司和企业代扣利息税,投资人拿到的是税后收入,如果兑付利息的单位没有代扣代缴的,取得利息的个人应当自行申报纳税。对个人投资者来说不分地税和国税,因为拿到手的是税后收入;之前一般由兑付利息的单位所在地税务部门征收,在按一定比例返还地方财政。债券总额,包括每个人的所属,都记录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国债利息税免征,银行储蓄利息税由银行代扣交由银行所在地的国税部门。

交易代扣,上缴到国税或地税取决于兑付利息的单位的性质,是中央企业还是地方国有、私人或者集体企业。

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就是把应得利息收入减去一半,剩下这一半再按20%收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