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月销售当月被退回,销售方己作账务处理,开具红字发票冲账,要不要先申请《证明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00:32:56
申请《证明单》开具红字发票是不是只有在跨月的情况下,如果没有跨月,购销双方都未操报税,未认证的情况下,是不是可以直接开具红字发票

当月销售当月被退回,不用开具红字发票,把发票要回来,再作废,记住不管对方做账还是未做账,一定要把发票要回来,再点击作废。

你的情况没有跨月,所以不用开具红字发票。作废了就行了。

没有跨月就不用开具红字发票,发票是一定要要回来的,如果你们公司是用税控机开的发票,就要再冲减作废的那一张发票,不用作账,已经结转了成本的要冲出来..

直接作废。

对方已作账,你说的那就是属于销售退回,不是退票的问题了,销售退回,必须开具通知单,凭通知单开具红字发票

叁考: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税发〔2007〕18号
成文日期:2007-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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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以下简称《通知》)下发后,各地陆续反映了一些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经研究,现补充通知如下: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开票有误等情况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二)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三)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