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懂法律的人帮个忙~~~谢谢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2:04:07
我查过《领养法》,它规定领养人要年满30周岁,但是,我们四个20岁的女生想一起领养一个灾区的小孩,这个可以吗???想问下~~~
谢谢大家的帮忙~~~

你说的情况,不太可能得到民政部门的许可,收养孩子是一个长期工程,你们的年龄和情况一般理解并不适合。
为他们做些别的事情吧。

不可以的。
第一,你们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年满条件
第二,你们的经济条件尤其你说的女生身份不符合
第三,相关的阅历不允许你们仅仅一时冲动就做出的爱心行为
好心的你们社会会知道的。
爱心在行动,感动你我他

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不能建立法律保护的领养关系,但是可以通过民政局或者福利院建立长期的资助关系

那要看你们的条件! 如果条件不足够养活他们 ! 国家是不允许的!

既然法律规定过,那就不要了吧,尽量呼吁别人去做善事吧,也能尽自己一点微薄的力量

不可以

专家都说不可以了就不可以了 嘎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