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工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8:25:05
请兄弟姐妹们帮我解惑:
现在地方上规定的基本工资提高了,但公司里的对策是:把工资条上的基本工资调上去,然后把原有津贴给取消,使总工资数目不变.这样合法吗?
职员是固定工资,但也应该有加班费,而公司在工资条上列出一个固定日薪加班费--原本约等于底薪--内部解释为相当于172小时的正常上班工资.而现在底薪提高了,日薪加班费是否也应该按同比例提高?假如提高得很少,使得数据上的加班时间减少了,是否合法?

您好,如果有证据证明双方有关于工资的其他约定,你可以证明的,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加班工资应当以合同约定的工资为计算基准。

浙江东辰律师事务所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