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问题,在北京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3 00:14:18
我提交了辞职报告,里面注明在提交后一个月时间离开公司.

1.报告是用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的,这样算书面形式吧(符合劳动法里规定的提交报告后一月时间就能离职)?

2.提交完报告的这段时间,有几天请假了,这样不影响最后离职的时间吧?

3.现在上边给我加了很多工作,很多是在正常范围以外的,比如把以前的数据拿出来重新整理.帮我出出主意,该怎么办呢?我不想做,可也总不能老请假.

谢谢!!

1、书面,是打印出来递交的,不是电子文档。
2、请假不是工作时间,具体是否算提前1个月,要看你和公司签订的合同和仲裁时的判决。
2、把以前的数据拿出来整理,如果这以前的数据是你做的,你必须拿出来整理,因算交接的一部分。这可以写到交接中的。

我觉得你还是提前用文稿形式辞职比较好,万一人家没有接收到或没有看到,邮箱换了也不一定呀?在辞职期间请假要看公司制度,有的公司就要求在辞职期间不得超多少天的事假,除福利假外,如超过多少天要延长辞职时间这也是不违法的。

也许就是我说的人家根本就没有看到,否则不会交给你那些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