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北京国企辞职后,违约金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6:44:31
2006年8月大学毕业后我与北京一家国企签约,签了六年合同,户口为北京集体户口,其中见习期一年,服务期5年,若违约则需支付每年5000的违约金。见习期7个月后我所在分公司与单位内部公司有过合并,从此工资(五金扣除后)低于签订协议的见习期最低工资(也是五金扣除后),我很是郁闷,并于2007年10月在未通知单位的情况下离岗去考研,考完后与单位联系,单位通知我写辞职报告缴纳违约金,带走档案,否则档案扣在单位不给我。我的问题是
1,见习期一年是否合理?
2,单位在工资问题上是否违约在先,我怎么办?
3,辞职以后的档案和户口怎么办?
请专业人士回答。

1.见习期是指大中专毕业生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起签订的双方协议内容之一,它与劳动合同有所区别,这具体得咨询当地人事管理部门.因为劳动法规定,没有见习期这个概念,只有试用期,一般试用期最多为六个月.
2.你的工资得看合同中是如何规定的.一般单位在操作的是,合同中只规定了当地最低工资,若与你签订的合同中也是如此规定的,见习期满后的工资达不到最低工资,你可以去告他,否则难说了.
3.辞职以后,单位没有权利扣押你的档案和户口.应该有规定,单位在员工辞职后半个月内办理所有的终止手续,否则单位就是违法了.
具体你可以查阅相关法律规定,并咨询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祝好运!

楼上说的不全面
1.
试用期最长是不能超过6个月,但是见习期指的是大学生毕业后的服务期,这是北京市教委规定的,一般本科毕业学生的服务期为一年,也就是见习期为一年。

就这个问题曾咨询过劳动局,劳动局的答复是教委的规定与劳动合同法不冲突,按照教委规定一并执行。

所以你的见习期一年在北京是合法的。
2.
你的工资问题:单位没有及时支付你的协议工资,是违反协议的行为,但你当时没有申请权利。
但你没有通知单位的情况下擅自离岗考研,是违反合同的,北京的国企一般都会在合同中写明这一条。而且该条款都会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具有法规效力。因此,和你解除劳动合同是没错的。
3.
单位提前三十天通知,三十天后劳动关系解除,解除之日起十五天内企业要给你转出档案和社会保险。
集体户口的话你的档案和户口都转到人才交流中心。单位是没有权利扣你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