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辞职违约金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3 11:00:50
我跟公司的合同还没到期,我想提前解除合同,但合同里有一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违约不履行本合同,都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违约金=合同间平均月工资 X 违约月数“计算。请问如果我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我是否要需要按照那条款的规定支付违约金。

没有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属于违约,如果合同里约定由违约金的,应当支付违约金。但是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显失公平的,劳动者可以请求减少部分数额。
因此,你需要支付违约金,但是如果你认为违约金的数额过高的话,那么可以跟单位进行协商,减少数额,如果单位不同意的话,你可以提起仲裁,请求减少违约金的数额。

劳动法规定公民有辞职的自由,但是对劳动单位造成的损失应当赔偿,并且提前一个月通知,但是你签定的合同有违约金规定,此合同是有效的,合同法强调契约自由,你应当赔偿违约金 但是赔偿金额不能要求太高,否则你可以向劳动部门提起劳动仲裁,要求降低赔偿金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