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怎样要回我的财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2:21:07
我于2005年给我父母以银行汇款的方式寄了9万块钱,委托他们给我买套住房。他们买了,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购房合同签成我母亲的名字,房产证还未办理。

但是现在我想卖房子的时候他们不答应,说我寄的9万块他们都花光了,那房子是他们买的。

而我,除了银行凭证之外什么都没有。

同时:该房屋总价是10万块,父母出的钱装修以及买家具等,现在连装修带家具市场价格是23万,房屋单独价格是17、8万。

我的具体问题是:

1、请问我现在要怎么做才能要回我自己的财产呢?
2、我能提供10万块的单位贷款凭证,但不是该房屋的。还有9万块的我打到母亲卡上的银行凭证,请问法庭上有用吗?
3、法庭上需要双方提供房屋的购买能力证明吗?
4、如果打官司,我的胜算有多少?

议论我家庭怎么回事的请在内心默念就好,请不要打出来,因为我已经够难受了,谢谢大家!

1、打官司
2、汇票应该算你目前比较有利的证据,还有贷款证明,上法庭有用处的
3、需要,这很重要。
4、有80%几的把握,赢了也没意思,因为法庭还要考虑你父母的收入和今后居住、生活等问题,赢了你也要相应的对此事要有善后的措施,此类事件的受理后基本都是要求双方和解,起码要二审以上吧。所以最好还是多和父母商量下,一家人嘛。

1.作为不当得利,要求返还9万;
2.如有委托买房证据,可以要求房屋的产权.

有银行的转帐证明就可以

是你父母,还是做做工作吧。表明你的心意,老人应该可以理解。

没用的,你当初寄9W给你母亲,在银行的账户上没写上买房等标示,再说,你寄9W给你母亲在法律上可以说是你自愿寄的养老费或其它什么,这是你自愿的。不要为了这区区9W与你母亲不和,更不要闹上法庭,没意思,你赢不官司反而落下不孝的罪名,不划算!

1. 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尽量让他们主动把房屋所有权给你吧。

2. 虽然打官司肯定会给你带来不利后果,但是你要是很需要的话也没办法,只能打官司了,可以拿回九万的。

3. 不是很必要就算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