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女儿想继承遗产(没有遗嘱),不知能否?如何办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7:03:31
某人A有两女儿(已嫁人),一个哥哥(无儿女,保养一男孩),妻子已于30年前就离开家跟别人过,但没有办理离婚手续。A 与哥哥共同拥有一套老房子(没有房产证),现在A已经去世,A的哥哥还活着,A的哥哥和其养子住在老宅子,A的女儿想继承遗产(没有遗嘱),不知能否?如何办理?
这次地震,他家的房子全倒了,他的女儿想在原来房基上盖新房,但不知道将来继承权是否归她,因为房基没有土地使用证,那个养子吃喝嫖赌不管家,女儿担心这个弟弟跟他增继承权 ,所以很苦恼

没有离婚手续 妻子仍然是 第一法定继承人

如果A和哥哥是共同拥有房子,按照民法应该行啊,不过是妻子,两女儿共同继承的。

根据法律中,法定人继承规定,他的妻子,女儿都有继承权,只是他的妻子已经离开他了,她也不好再来争继承权了,女儿有继承权,养子一直和他住在一起,应该也一直再照顾老人,现在就看女儿对老人的照顾情况了,再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可以将遗产进行分配,按照对老人的照料不同,所得也不同。

这个妻子已经失去继承权了。
女儿依然有继承权。

他的妻子由于分居时间超过2年可以判定为事实离婚,所以没有继承权了.
他的两个女儿拥有那个房子的继承权.
他的哥哥和他共有的那个房子,如果他妻子放弃继承权的话,他的两个女儿应该可以分得那房子的一半.
不过如果现在他的女儿也尽赡养伯伯的义务的话,在哥哥去世后,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可以和哥哥的养子再共同分配继承属于哥哥的那部分房子.
现在要重修的话可能需要先去搞清楚土地使用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