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想收养四川地震孤儿,不知有没有相关的信息?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21:13:15
我妈妈想收养四川地震孤儿,两岁女婴。我们家在乌鲁木齐,不知有没有相关的信息,联系方法和条件?在乌鲁木齐有没有相关机关去询问?

您可写一份申请,写明想收养什么样的孩子,本人年龄、职业、家庭情况、经济收入,婚姻状况、健康情况等,留下联系方式,传真到阿坝州民政局进行预登记。等交通恢复、救援工作结束后民政部门会联系大家。
传真电话为:0837-2821503。
咨询热线:028-84423064;028-84423065
主要职责:接受全国各地的有关收养灾区孤儿方面的咨询并负责解答

联系成都打红十字会电话028)87779456

1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2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3 综上,如果你妈妈符合收养孤儿的要求,现在灾区已经有开通民政局的电话,你们可以直接向其咨询相应程序。

我家也想领

我朋友的妈妈也想收养···
你妈真善良··

现在还没有出现消息,等到地震救援结束后,应该有公告的。那时候可以去当地派出所提出楼主的请求!派出所可以给予答复

收养灾区孤儿注意事项
收养灾区孤儿不是时髦的口号,不是一时冲动下的承诺,不是简单的民间个人行为。收养灾区孤儿,你真的准备好了吗?
Step一、确认自己能否收养
条件1、收养人应具备抚养教育孤儿的能力。即,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条件2、收养人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指精神病及传染病)。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精神抑郁症等精神障碍疾病。传染病包括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鼠疫、霍乱等甲类传染病,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疾病、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白喉、流行性脑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等乙类传染病及结核病、麻风病、流行性腮腺炎等丙类传染病。
条件3、收养人应年满三十周岁。“年满三十周岁”包括30周岁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