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老公离婚,财产怎样分配,小孩的抚养权归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05:02:03
我跟老公的感情破裂,在我们结婚后购一房,结婚前他香港也有一房,但我不知老公的收入,也没见过老公的存折,老公是香港人,生一男孩,我在家带孩子,无收入,请问财产怎样分配,小孩的抚养权我能要到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婚姻法》
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如果你们真的有婚前协议,这份协议是很重要的,你可以提交法院,对于离婚财产分割案件,法院一般先调解,调解不成再判决.如果是判决,法院会依照你们婚前的协议按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也就是平分.但同时还会考虑到孩子抚养(谁有利于孩子成长就给谁抚养,但也有可能轮流抚养,如果孩子10岁以上了,可由他做选择,如果有一方有不良恶习或危害孩子的情况,他基本上就拿不到抚养权了)和照顾弱者一方(不是说谁收入低照顾谁,而是他生活确有困难的情况下给予适当照顾).对于你说的产权都是他的名字,这你可以放心,既然你们婚前协议约定为共同财产,当然是依照协议了.所以你这份协议一定要是书面的,且是有效的(即不存在胁迫,欺诈等使对方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形).希望你能早日解决这些问题,不要太在意小东西,要考虑下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最后说一句:快乐生活最重要!
补充:法院判决离婚如过了上诉期限没上诉就生效了,在起诉财产分割法院当然不会在审查离婚问题了,因为前面的离婚判决已是生效判决.

你没收入怎么抚养孩子啊 除非你老公不要孩子 否则孩子不太会判给你的^_^ 房子要看购房人的名字 谁的名字就是谁的 夫妻的话你可能得到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