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在哪里起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8:05:37
我是湖北在上海打工的,一江苏南通的个体老板在上海借我两万多元,但是他给打了两张借条,一共四万元左右,两张借条的借款日期和金额都不一样,他现在在上海杨浦区长住,听他说的,也应该是的,却不知道具体位置,他说他是江苏南通人,他在南通的家庭地址我也不知道,我现在要起诉他还钱,到哪里起诉呢,我人常年在上海打工,起诉多少金额合适了,起诉两张借条会有什么后果吗,会构成诬告吗,起诉后怎样保证他还钱了,他在上海杨浦区有住房,他现在人也在上海的,谢谢大家了!

当然是上海杨浦区法院了,这个情况不是很复杂的,所以实行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由被告线居住地的法院管辖

上海杨浦区法院 住所地是管辖理由之一

1、在上海杨浦区法院起诉,案件管辖是被告居住地法院;
2、起诉金额以借条为准,这样你的证据才有力;
3、不构成诬告,诬告是指虚构事实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
4、起诉后如果胜诉,他不还钱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其存款、财产等。

两张借条?只借2万,却开4万借条.那上面不是都有他的签字吗?不会够成诬告的,起诉地点应该是江苏南通,上海只有对他的治安管理权,而没有行政管辖权,他在南通的家庭地址你不知道,可以先在上海通过公安(110警务帮助)取得他在南通的家庭地址,然后到南通起诉,在我国起诉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先协商。协商不成功在起诉。一般起诉费用等到案件结束才支付费用的,到时候法庭回判支付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