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我辞职后要一周内离开怎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4:56:07
我今年3月进公司,做软件方面电话销售员,五一与公司签了为期一年的正式合同,但现在我觉得这种销售不好做,要成单周期性太长。我今天提出了辞职,经理认为我提出辞职就不会好好做了,何况我现在一个单也没有做成。所以要我一周内把工作交接一下离开。请问这样合理吗?我本来是准备按合同上的提前一个月提出,这样再做一个月的。
我现在要怎么办?
问题补充:问题是我想再上一个月班后就不上班了,因为我可能(只是可能)怀孕了。没想到马上要走,没多少工资啊

问题是你先提出了要求离职,公司要求一个星期内交接完成也是合情合理的。这对于你来说也是公平的,你还有选择其他职位的机会。既然你主动提出了要求离职,公司也没必要再勉强你留下。

合理,因为合同规定是说劳动者离职前至少要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可没说公司方面一定还要留员工再工作一个月呀

离开就离开吧 为了那点钱找别扭没准损失更多 伤身体

提前通知1个月,然后回家休息

这没什么啊。你自己提出了离职,离职单应该是还在公司那里呢!~而且提前三十天是法律为公司来倾斜的,是公司可以主张的权利。对你来说并没有什么损失,不存在合理不合理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