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按揭银行所收的利息,在财产分割时算不算债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9:15:18
准备离婚,房产由我留下,继续按揭。按照财产和债务平分的原则,房屋按揭借银行的本金这一债务应该大家共同承担,这没有异议。而我想询问的是,除本金外,继续按揭,银行按揭所收的利息算不算现在债务,需不需要计算在共同债务里?谢谢,请指教。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利息按普通债务处理,即为共同债务.但一旦婚姻关系不存在,那房子的利息由拥有房子的一方承担.不为共同债务.所以计算共同财产时,应截止到你们婚姻关系确定不存在那天止.

您好,一般而言取得房屋的一方应继续承担剩余贷款,因为双方婚姻关系结束后债务应为一方的个人债务,因此在分割房产时应扣除婚后一方所需负担的按揭贷款本金以及利息后再予以分割共同财产。

1、我不清楚你还按揭的方式,一般来讲是每月还固定的钱数(包含本金和利息,每个月的比例不同,还款初期本金占的比例小,快还完时本金占的比例大)。
2、你们夫妻婚姻关系解除、分割财产前已还贷部分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之后的还贷本金和利息均由继续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一方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