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 我怎样能拿到我丈夫(没办结婚证)的赔偿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2:19:44
我离婚后于90年和他生活在一起,一直到现在前几天他不幸遇车祸去世。 他的赔偿金我可以分到么? 我90年带着我和前夫生的两个儿子一直和他生活在一起。他的亲戚们 ,我的邻居们 ,都知道我们是夫妻,只是没办手续。 他和前妻生的孩子想把赔偿金全部拿走,我今年59了 我有权利拿到赔偿金么?在线等!!
我是以该女人的口吻,替死者的亲生女儿问的问题!!她不想给该女人一分钱 因为该女人破坏了她的家庭 她想把钱给自己的妈(死者前妻) 该女人还有两个儿子 在一个死者是在94年左右离的婚

这里要分清该婚姻关系是后合法?才能确定赔偿金的继承权利。
《婚姻法解释一》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 。。。。。。
第六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按照本解释第五条的原则处理。

因此,这就要看你是否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的事实婚姻关系?是,就可以依照《继承法》规定进行继承,否则就不是合法婚姻关系,就没有权利继承你丈夫的赔偿金。

94年2月1日以前的算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两个孩子是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亲生子女一样有继承权。
你和两个孩子和死者的亲生子女一样,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如果死者是在94年左右和前妻离的婚,就要弄清楚是94年2月1日以前还是以后。
如在2月1日之前离婚,则该女人与死者形成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两个孩子是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亲生子女一样有继承权。她和两个孩子同死者的亲生子女一样,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如在2月1日以后离婚,则之前的同居关系是与有配偶者同居,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话,涉嫌重婚,是违法的。之后的同居自然不能成为事实婚姻,该女人两个孩子也就没有继承权。

很遗憾你不可以,死者是在94年左右离的婚,即你与他从90年到他离婚时为止,由于男方在此期间是已婚状态,你和他是非法同居的关系。

所以你与他的“事实婚姻”状态应从94年起算,但是92年以后法律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了,你不可以以死者近亲属的身份继承。只可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另外,死者前妻无权分得遗产,仅限于其子女、父母(第一顺位)

可以的,你们有事实婚姻,你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你可以找自己的朋友和他周围的同事和亲属证明.你和你的两个孩子都是第一继承人.找个律师可以更加详细的告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