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补偿的欠条会受到法律的支持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8 21:25:35
本人怀孕七个月对方突然不想要孩子了,提出引产当时说好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但是在写欠条时候并没有写明原因,只写XX欠XX十万元,于09年底前还.现在因身体不好想跟他要这钱,他拒绝并说你根本不可能有这笔钱的经济能力,所以你告我去吧.我就说是你逼迫的.请问到期后对方如果不支付可以追讨吗?请问到期后对方如果不支付可以追讨吗?

没什么的,他做的并没错啊

欠条没有注明欠款理由,到期后你完全可以主张此笔债权。类似这样的案子已经不少,只要不是强迫形成的,法院理应支持你的。起诉时最好回避欠款的真实情况,这样就万无一失了。

可以追讨,严重鄙视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
建议请个好律师,否则真有可能要不到。

具体问题是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的。

支持!!那张欠条只写明了XX欠XX的钱而已,只要有对方的签名就可以了~!具体内容没写不是关键~我建议你找个好的律师行咨询一下,再请个好律师!估计打赢的几率大!加油!!我支持你!!

可以,不管有没写原因,就是说感情补偿法律也支持。没到期前你没权利要求他提前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