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证人的情况下,受到武力威胁写下的欠条是否具有法律效率?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3:49:32
去年11月被武力威胁与人签下欠条,借款7万元.1年还清(半年6万,剩余1万下半年还.)到期如还不了钱,将拿我现在所住价值30万的房屋抵给对方,现在上半年还钱日期将至,但我目前还没有这个还款能力,如果对方起诉,欠条是否有效.现在所住房屋是否要被判给对方?

无效的
《民法通则》
第五十八条 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有效啊,谁让你写的,写的就等于承认了。

是无效的,法律规定是无效的。在法律上就有规定,因胁迫、欺骗等手段订立的合同是无效的。性质一样!但你要有证据证明你确实没有应正常的事由欠他的钱。具体可以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