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地震 孤儿 领养,我要收养5岁以下地震孤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20:05:07
我是河北唐山人,我们夫妻结婚多年无子,今年32岁,丈夫35岁,有稳定经济收入,夫妻和睦,家庭幸福,想真心收养一名5岁以下健康地震孤儿,给这些地震中失去亲人的孩子一个温暖的家,同时,作为一名唐三人,我们深刻铭记当年唐山大地震的时候,全国人民对我们的援助,此时此刻,我觉得收养一名灾区孤儿更加有意义!!我们会视如己出,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把他/她抚养成人,希望大家能够帮忙提供线索,帮助无家的孩子找到温暖的家,帮助我夫妻圆了多年做父母的梦,给唐山人一次感恩回报的机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1991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主席令第54号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维护收养关系当事人的权利,制定本法。

第二条 收养应当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并不得违背社会公德。

第三条 收养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

第二章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四条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关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年满三十五周岁。

第七条 年满三十五周岁的无子女的公民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第八条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年满三十五周岁以及收养一名的限制。

第九条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第十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第十一条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第十二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