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税法问题帮忙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22:07:29
税法复习到以前购入的农产品后期用作职工福利的,涉及到先前的已抵扣进项税转出时,账面成本假如是87000,书上说要将其还原:87000/87% *13%
我想请教一下:在购入农产品时如何记账?(即借记什么,贷记什么)是否是:借:原材料——农产品 87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13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
进项税转出时会计又是如何记账的?
请好心人帮帮忙,多谢了!

在购入的时候,一般为原材料,但明细账并不一定是农产品:
借:原材料 87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
在用作职工福利时,用途改变,应作进项税额转出:
借:应付职工薪酬 100000
贷:原材料 87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3000

发放福利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福利 10000
贷:原材料 87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300

相关规定是:“一般纳税人从农业生产者或小规模纳税人购入的农业产品,准予按照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扣除”。你上面的账面成本描述我不太理解,如果收购凭证上所列金额是87000元,那么,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87000*13%=11310(元),购入农产品的成本=87000-11310=75690(元),那么购入农产品时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 7569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1310
贷:银行存款 87000

用作福利时根据受益对象记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分录如下:

借:生产成本(或制造费用等)87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87000

实际发放福利时,做进项税额转出,分录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 87000
贷:原材料 7569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1310

借:原材料13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