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届毕业生档案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22:14:03
我是06年毕业的,档案没拿,也没办理什么存放的手续,现在档案在什么地方?学校是不是会寄回户籍所在地?

一、已就业毕业生档案的转递

已和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协议书》、《接收函》或《用工合同》的,毕业生可根据下列不同条件选择档案的转递部门。

1、用人单位有档案管理权限并能够管理档案的,转至用人单位;

2、用人单位委托市、区、县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的,转至受委托的机构;

3、用人单位不能管理且未委托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的,转至毕业生生源所在地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如xx人事局、xx教委等。

二、灵活就业毕业生档案的转递

自主创业、自由职业等毕业生的就业均为灵活就业。这类毕业生可根据下列方式任选一种上报档案转递部门。

1、转回毕业生生源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2、转至灵活就业所在地的市、区、县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必须要有毕业生本人与其签订的托管协议书)。

三、未就业毕业生档案的转递

根据自愿原则,未就业毕业生可选择以下方式办理档案转递:

1、转回毕业生生源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2、转至毕业学校所在地的市、区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四、申请不就业的毕业生档案一律转回生源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五、有明确要求的档案的转递

1、对于用人单位明确了档案接收要求的,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办理;

2、对于毕业生本人与人才交流中心签订档案托管协议的,学院统一将档案转至人才交流中心。

一般来说,学校已经寄回原籍的人才市场了。

错!学院统一寄回高中所在地的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