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南京集体户口怎么转到我苏州的户口上面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3:53:09
我户口在苏州,是个人户口,我老婆06年从南京大学毕业后来苏州工作时户口没有迁过来,放在南京省招就中心集体户了,现在结婚了想迁来苏州我的户口簿上,不知需要什么手续啊

可以的,女方户口所在地出具户籍证明和街道出具无业证明,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就行了,南京省招就中心的费用支付清楚就行了.

毕业两年了,好像不须迁走。两年之内是可以到学校迁,但有时间限制,必须是跟应届毕业生时间差不多,要不学校不会特意为你办理的。一般是5月或六月,可以先咨询下校方工作处,免得白跑一趟。过了期限必须自己到南京市派出所(学校所处的街区)办理,这样会麻烦点,可能还得带上烟酒之类的,要不人家会怠慢你。当然要看当地派出所的部门的····有些城市当官的很清的,看你运气 注意办理的时候要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办理户口迁移证。苏州的

如果她要迁集体户口,那是很简单的。
可是要是和你一样,苏州个人户口的话,好像你得有住房,且要达到一定面积。以前是75平,去年刚刚变动,具体的我不是太清楚,你可以在网站上搜索到的。
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已经2003年市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

二○○三年四月三十日

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适应苏州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国家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全市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性质,凡居民在我市登记的户口,统称为“居民户口”。

第三条 在本市申请户口迁移实行条件准入制。凡在本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基本条件的人员,要求将户口从外市迁入本市市区和县级市或从本市县级市迁往市区的,经有关部门受理,符合本办法的准予迁入。在迁入地无直系亲属的18周岁以下人员,不予准迁。

在本市市区或县级市范围内申请迁移的,实行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条件的准入登记制度。

第四条 从本办法施行之日起,凡新出生的本市农民子女统一按城镇居民登记。

第五条 本办法称合法固定住所是指:申请迁移人在本市居住房属于自己的产权房屋或租住属公有产权并领取使用权证的房屋。

本办法所称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是指:申请迁移人在本市通过合法手续取得的各类工作,且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