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责任。赔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16:54:18
我是一名大专学生 ,上个星期4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和顺路的同学一起走着,突然腚上被人踹了一脚,而且踹上后没有立即收脚,所以我用手把他脚推开,推完后响了一声,回头一看有个本班不熟的同学倒在车子上(平常见面不大交流的那种),腿上出了血,后面的同学都说是我推的,我想刚才肯定是他踹的我了,但是我也没惹他啊,想不明白就把他送到了门诊,事后他给我道歉了我说算了
可是今天他突然跟我要医药费比花的还多(他伤的不重,就磕了膝盖一下)我想问问,这件事情我应该赔偿吗?赔偿的话,应赔多少。还有主要责任在谁身上。 请大家帮下忙。

致害人是你,医药费你要承担,只限于医药费。
题外话,同学之间的何必呢,受伤的同学真是的!

你要想减轻责任的话就必须有证据,要有能证明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才能根据过错责任原则确定双方的责任,你要负举证责任。
赔偿数额应该包括医疗费和营养费

我的建议是:顶住对方施加的压力,不要理会对方的要求!直到有第三方出面施加压力,而你又无法顶住时,在松一下和对方协商解决。

不过我可以告诉你,一班第三方不会出现。所以你什么责任也没有。法律和道义上你什么责任也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