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实际案例,请专家帮帮忙!很急的,谢谢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04:31:37
张某和王某和李某都是某大学学生,2008年1月王某在教室拣到李某丢失的手机一部,一星期后李某得知其手机别王某拣到,经催告王某答应归还手机,但提出不会亲自送还,遂约定王某将手机放到图书馆,同时告知李某,让李某去拿,后来李某称没拿到手机(后经证实确实没拿到),李某要求王某赔偿损失。王某拒绝。
一周后李某到王某宿舍要求赔偿,未果,5分钟后李某带领同班同学冲进王某宿舍打架,王某室友张某在劝驾时被李某打伤眼部,事后经校方调节达成协议:王某赔偿李某手机损失650元,李某付张某全部医药费,先付700,其余在开学之后付清。
放假一月后开学,张某要求李某付清医疗费余额960元(一共花费1660元,减去上学期李某给付的700),李某借口拖延,直到4月30日。后在张某的要求下,学校皆以意外为名,在违规的情况下为张某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张某得保险金700元。30日晚张某找李某商议,张某说;你和王都没钱,我又想早点拿到医疗费,我可以办保险,待办成之后,分两份,你和王某各拿一份,这样我医疗费也有了,你们俩的损失也是最底的,李某表示答应。有过了几天,张某向李某要求还钱, 说保险也办好,共720元,根据我们的协定你再还我
600元,这事就算了。李某说;你保险已经办了,700元钱你也拿到了,加上前面给你700,共1400元,我现在只付你剩下的200元,这事就算完了。张某感到不解,自己各处求人,花了好大精力才办的保险,最后却为李某买了单。
1.这保险金应所有权该怎么化份?李某应该还张某600元还是200元,还是按其他比例分配,为什么?(根据那条法律)
2.如果你是张某你该怎么办?

1.这个保险金是骗赔得来的(违法但未构成犯罪,刑法第198条,保险诈骗数额较大(1万以上)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类似于黑吃黑。法律不保护非法利益。这个保险金是应返还保险公司的。
2.张某没有必要冒违法的风险去骗保以弥补自己的损失。只需像学校反映,由学校出面来要求赔付就可以了啊,学校完全可以用校纪校规等约束处罚李某这样的行为的。据我所知有的校规就规定打架造成严重后果等是可以开除或者劝令退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