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上,老师不在教室,铅笔戳伤同学眼,责任谁承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3:44:33

我觉得学校,老师,伤人者三者应该都有责任
学校,老师有监督权,伤人者不用再说了吧

学校有一定责任,因为学生在学校过程中,学校负有监督权

首先是学校,然后是老师,至于伤人者,如果无意则没有责任。

那当然是你了!上课了,老师迟到了,是可以理解的。可做学生就应坐好,这是纪律,你还和同学打闹。这点责任都不敢承担,以后还怎么在社会上立足。好好照顾那位同学把!

老师有一定的责任,当然家长也有责任,因为家长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