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对方即不同意调节又不上诉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2:42:24
事故经过:一中年妇女追赶自家没拴链子的无证狗,没走人行横道,并突然停在路中间,我已经踩了软刹车,但对方突然停下,最后对方撞到了我右侧大灯后,绊倒头部磕破(医院缝了5.6针).

2.当晚值班医生认定她根本不够住院标准,但因为对方人多示众,医生被迫签了一个<收住院>.并劝我破财免灾,让我拿几千块让她住院.

3.我前期垫付10000左右,并在交通大队押了10000押金.车和证已经拿到手了.

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已经下来,我和被撞的人各占50%责任.5月12号对方已经出院.

5.被撞的人已经亲自领了认定书,但到现在已经过去十天了,即不同意调节,又没有动静,但我压了20000现金让我现金有些周转不灵.

问题:1.像对方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如何做对我最有利?
2.难道对方不出面,就这样无限期的拖下去?有没有什么规定强制对方结案?
3.因为对方实在太无赖,出事后第二天我送花篮和果篮,还去看了几次,结果就一个蹭破皮住了一个月的医院!真让我恶心,除了应该赔的(全险)之外一分钱都不想给他们!是不是我没有必须的法律责任赔精神损失?

4.5.22日是调节的最后一天,如果对方仍不出面,我应该如何做,尽快结案?保险公司应该为我做什么?

先来50分,如果答案满意再追加!!!!!!
关于都哪些费用能报?住院的钱没问题,像我拖车费,停车费,事故检车费可不可以要求报销?

实在不行上诉,钱太少了也不值得啊,要找律师?这钱得谁出啊?有没有明白人啊!!!!!!!!!!!!!!11111

要求交警部门出具调解终结书。对方不起诉拿不到任何赔偿,对责任人没有任何坏处。
  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期满
  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关键是你已垫付10000左右,并押了10000押金,现在已经很被动,你现在想法将押金先拿回。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受伤看病,你没有义务先垫付钱,等对方看病养伤结束,总共多少费用,对方提供票据,你只要按50%责任支付对方50%的钱就可以了,如果哪一方有异议可以上诉法庭解决。现在肯定是你预付的10000已经多了,对方想不了了之。你现在只有上诉,要求拿回自己的钱。

直接找交警事故科,对方不到3次可下交通事故认定书.可移交法院再不到按缺席判决

你好!各付百分之50,出于人道开始的医药费就可以算了,至于如何拿那押金你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他不来那就是他的事了,但是如果上诉的话那就得连医药费用一起算了不能来人道的了,在上诉的时候你先叫熟人去和他说下,他因该不会那么蠢的。

找交警协商让交警通知,并出具对方不参与调解的证明.
如对方不来,向法院申诉司法调解由法院进行调解工作.
如果连法院的他都不来,过错便是对方了
你就可以理直气壮的起诉他因为推卸责任,由对方的过错造成你的经济损失!!!
具体损失什么你可以自已想,如果你开的是大货车有够他们赔的了.
如果起诉了,你只要回你哪两万块钱哪你就是傻瓜了

我第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