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了两年,现在还没满一年,我可不可以离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7:07:57
不知道你签订的是劳动合同还是企业内部合同?合同的内容会有相关行业的一些企业约定,比如保密协议就业年限和违约责任等等。你所在公司的性质决定你承担的责任和离职后是否可以发展自己的项目。一般情况是这样,未到合同期提出的离职要有正当理由,并提前1-3个月进行离职申请(如果你和上司的关系很好,明天就可以不上班),批复后即可办理相关手续。这种离职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比如要补偿企业对你的培训费用)。还要考虑你的项目和现在的企业有无冲突,企业的高管和掌握企业机密技术等职位都不得在3-5年内从事相关事业和到相关企业谋职。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直接咨询我KOK33221@163.COM
如有以外情况可以 如果离职的话应该要支付违约金
两点:
1 私了: 与公司领导协商,如果可以的话,提前1个月或者几个月写辞职报告领导批准就OK了,当然至于保险的问题你只能自己交了...
2 公了: 合同没有到期直接跳槽叫“违约”要交违约金的...
不能离职 这样你就会付出沉重的代价 第一是违约金 第二是你有项目 这样你还必须事故责任金
好好考虑吧!!!
补充一下4楼的内容,还可以旷工3天,让公司开除,还可以拿3个月的失业金,就是档案里不好看,不过档案这东西没什么人看,我就这样干过~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