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签订的就业协议的问题,急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05:41:58
我是2008年6月份要毕业的学生,我从2月份进入一家公司进行实习,在公司工作一个月后用人单位和学校都要求签署学校发的一式三份的就业协议。当时因为自己对就业协议的概念不是很清楚,学校也未作任何解释!签的时候公司让我在备注里写了一个违约责任,没有其他事项我当时有点迷惑,但是因为想在这家公司做到毕业后再做打算,也不知道询问谁这些事情,而且公司让我签违约责任的时候我也问过为什么要写这个,她只告诉我以前的实习生也都这样签的,因此在糊里糊涂下就签了,后来回学校盖章的时候老师要我向公司问清转正以后的待遇,还有这个协议的期限等等,他说不然是不具有法律效益的!可是我还是担心,因为前几天去问公司我们以后的转正待遇啊,还有协议的有效期限,人事部的人告诉含含糊糊的不肯告诉我们,说是要转正之前才告诉我们,而有限期限是到合同签订的那天,而且我们还得知,拿到毕业证之后还要再由一段试用期!现在我在公司已经待了三个多月了,我觉得这里实在不适合我,而且据我所知,转正后的工资也只有1200不说,还学不到东西!因此,因为没什么经济能力,因此想把希望把损失降到最低(最好不要赔偿)
现在困扰我的问题是我是毕业前离开好,还是毕业后离开好,如果现在离开需要付违约责任吗?而且三份协议都还在我手上,但都已经盖过章了!我还没有毕业,在实习阶段!现在离开的话要怎么做,能不能报丢失了那份协议,然后重新去学校领一份?如果是毕业后公司要我签合同,我要签吗?到时会不会有更多的类似违约责任的问题产生?如果签了,我怕有档案问题(档案是通过公司挂在人才市场上)。以后我想离开的话会不会手续更麻烦,那时候还要赔钱吗?还有我听说现在的劳动合同只要提前30天提出辞职,是不是不用交违约金?
希望各位达人,帮我分析下,我是毕业前走还是毕业后走好,有可能把损失降到最低,将来档案也不会留下不好的影响。

现在直接去学校就业协议挂失,报到证、档案就可以改派回原户籍所在地市人才交流中心。现在马上回学校论文答辩,请他一个月假,把工资领到了就不去了,公司手里面没有你的任何东西。
就业协议没有学校盖章、市人才市场盖章不生效。

没关系的,三分协议都在你这,你就是不承认他们也没辙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