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家帮忙!!关于打工受伤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8:59:14
我一个亲戚受雇给人开卡车,发生了事故,造成手腕部骨折,老板出钱治疗,正在恢复中,但未来半年不宜从事劳动,请问是否应该由老板支付半年的工资?如果该付,付多少?如果不该付,为什么?最高悬赏诚心求助!请法律专家指点!
就是说关键得做一个鉴定是吗?他是在给私人老板工作的,现在老板表示医药费已经给出了,就不想给修养期间的工资。他有没有权利要工资呢?该按正常上班月薪要么?

我就不发一大串的了

捡重点说

在养病期间的工资 福利照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出院后应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初步鉴定为9-10极 9-10 的赔付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如果和老板解除劳动关系 可以领取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9级16个月 10级6个月!<工伤保险条例>

当你家人突然发生工伤,如何面对?

当家人或亲朋好友突然发生工伤,一般说来,都会惊慌与悲痛,如何处理?本人将从百起工伤案件处理中终结出的方式、方法,简单介绍一下,希望能对面临此困惑的工伤职工及其亲属,能有所裨益。

根据我国法律对处理工伤的程序性规定,按时间顺序主要有以下五方面的问题:

一、 是否知道受伤或死亡职工单位的名称?

在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是工伤保险待遇的承担者;在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一般情况也应承担部分的工伤保险待遇。不知道用人单位的确切名称,就无法确定追索的对象。因为实践中不乏存在不知道自己单位名称的职工,尤其是工程层层分包后,包工头自己雇佣的农民工,很难知道自己的用人单位名称是谁。

二、是否有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作证、上岗证等劳动关系证明?

劳动合同及其他劳动关系证明,是申请工伤认定必备材料。没有这些材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就无法对工伤予以确定。

三、 向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了解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

是否参加工伤保险,直接影响工伤保险待遇的责任承担,且处理的程序也会有所不同。

四、 单位是否已申请工伤认定?

不管是否参加工伤保险,工伤认定都是处理工伤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工伤认定首先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在用人单位不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