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租赁合同官司胜算机会多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14:03:06
当时的合同原文如下: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在租店合同期间内,乙方不准未经甲方同意任意在店里改建一切设施。
二、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不准专租、转让他人使用。
三、。。。。。。。。。。。。。。。
四。。。。。。。。。。。。。
五。。。。。。。。。。。。。。。
六、乙方应该缴给甲方三个月(三千块)押金,甲方在合同到期时视乙方无拖欠任何费用或无违反合同时,应将押金还给乙方。
七。。。。。。。。。。。。。。
八。。。。。。。。。。。。。
九、租期为五年。。。。。。。。。
十一,。。。在合同到期时,若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提出一方应付补偿金三千元给另一方。
十二、租店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不准违约,呈此合同作为凭据。

现在的情况十店主还没到期(只有三年)就要收回去,他说就赔三千最多五千,我们认为要赔更多,因为装修就用了几万等等。店主因此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理由是第一条说我们租店时进行装修。但那时候装修是经过他口头同意的。各位有什么看法建议,谢谢指教!

首先,中国合同法虽然承认口头合同,但其效力没有书面的高,在无确凿证据(证物证人证言)的情况下不予认定口头合同的效力。
其次,合同按照双方自愿原则,既然已经约定补偿金三千元,前项口头合同不成立情况下,法院将承认该项约定的效力,除非乙方能证明确实存在显失公平的事由,如果存在,那么造成显失公平的合法标的将被计入备尝损失里,但违反合同的装修费就不能被计算成可以获偿的损失了,乙方可以另寻其他事由求偿。如果口头合同能成立,那么装修的损失就自然成为可以获偿的部分。

所以对你的建议是找到能证明对方口头同意的证据,有了这个前提条件,不光能赔装修,还能赔违约和剩下2年的经营利益和另行租店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