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庭审阶段,被告人能否申请重新鉴定或者补充鉴定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9:15:06
我朋友因为轻伤害被公诉,目前已到法院庭审,可是现在怀疑轻伤害的鉴定。被告人还能不能申请重新鉴定或者补充鉴定呢?

手背刀伤致2个掌骨骨折。

法官认定案件事实时,应以双方无异议的重新鉴定结论为根据。对于刑事案件重新鉴定的申请,可以是原鉴定委托机关,办案人员,也可以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但重新鉴定的决定权一般由享有鉴定决定权的原鉴定委托机关享有。重新鉴定后要出具新的鉴定结论。

在司法审判实践中,对于重新鉴定应注意重新鉴定适用的范围。

(1)鉴定委托机关在审查案内证据时,发现原鉴定结论与案内其他证据之间有矛盾而无法相互印证,并且没有充足的理由说明其他的证据是虚假证据时,需要对原鉴定结论提出重新鉴定。
(2)同一鉴定机构几名鉴定人对鉴定结论有分歧,或几个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不一致,委托机关无法依据鉴定结论定案时,则需要另请鉴定机关重新鉴定。
(3)办案机关经过侦查、调查发现了新的鉴定资料,且说明原鉴定所采用的鉴定资料不可靠或不充分,对原鉴定结论产生了怀疑,需另提请重新鉴定做出结论。